4月10日,学校党委常委、副校长周均发主持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国资、财务、基建等部门贯彻落实学校《关于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省高校工委关于贯彻落实林铎省长批示精神的通知>精神的通知》工作。国资处、财务处、基建处、审计处、教务处、科技处、后勤处、医学校区管理服务中心等部门负责人,附属医院总会计师及国资处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3月27日省教育厅、高校工委召开的落实林铎省长重要批示的专题会议精神,学习了学校《关于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省高校工委关于贯彻落实林铎省长批示精神的通知>精神的通知》。
周均发指出,近年学校国资、财务、基建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管理工作中还存在许多不足,一是目前学校国资、财务、基建等工作中普遍存在思想认识和重视程度不够的问题;二是部门之间工作沟通,主观能动性、连贯性欠缺,项目环节跟进不及时,存在脱节现象,造成工作滞后;三是各部门落实工作制度不严格,执行力度不够,存在随意性和消极回避等问题。
周均发就今后如何严格规范国资、财务、基建等工作,提出了八点意见。一是尽快完善制度,要加强制度落实,完成相关制度的制定、修订工作;二是严格项目申报审批工作,相关部门要重视并严格资产购置项目论证、编报工作,严格项目预算、立项,报批工作;三是从严落实资产报废处置工作,要严格规范资产报废处置流程和程序,要重视和研究独立法人二级单位资产的报废工作;四是严格落实处级干部离任审计工作,及时整改落实存在的问题;五是严格日常资产管理工作,切实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六是规范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先申报审批,后出租出借;七是加强和规范独立法人单位资产管理的督查和指导工作,注意研究学校层面管理服务的内容和措施;八是进一步理顺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要明确部门责任,规范业务流程,确保学校工程项目结算、审计、决算、转固等工作顺利进行。
(供稿:国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