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
2019年“五一”、端午两节将至,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纠正“四风”问题的重要批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大关于作风建设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防“四风”问题反弹,持续加强作风建设,确保清廉过节、勤俭过节,现就具体事项提醒如下:
1.严禁违规使用公款(以下均含科研经费)购买、赠送节日礼物;
2.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实物和各类购物卡;
3.严禁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包括下属、学生家长、患者)礼品、礼金(含电子红包)、请吃;
4.严禁以任何名义使用公款相互宴请;
5.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私房菜”等场所;
6.严禁公款旅游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利益相关人的旅游安排;
7.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者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车辆;
8.严禁违反交通法规驾车出行;
9.严禁未经报批擅自离开工作地;
10.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明纪律、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确保各项纪律落到实处。
监督举报电话:8284724
中共yh533388银河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