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从根本上纠正"左"的和“右”的错误倾向,把全党和全国人民的思想统一到三中全会的路线上来,中共中央认为,必须正确认识建国以来党走过的历史道路,科学地总结党在这一时期的历史经验,从1979年11月起,在邓小平的主持下,党中央开始着手起草《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邓小平对《决议》的起草工作提出了三条重要的指导思想。
1980年10月,《决议》草稿先后经党内4千名同志讨论修改,几易其稿。1981年6月27日,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一致通过了这个《决议》。《决议》内容共分8个部分,即建国以前28年历史的回顾;建国32年历史的基本估计;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的7年;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10年;"文化大革命"的10年;历史的伟大转折;毛泽东同志的历史地位和毛泽东思想;团结起来,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奋斗。《决议》从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观和历史唯物观出发,对建国32年来党的重大历史事件,特别是"文化大革命"作出了正确的总结,科学地分析了在这些事件中党的指导思想的正确和错误,分析了产生错误的主观因素和社会原因,全面地、实事求是地评价了毛泽东的历史地位,充分论述了毛泽东思想作为我们党的指导思想的伟大意义。
《决议》肯定了三中全会以来逐步确立的适合我国情况的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正确道路,进一步指明了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和党的工作继续前进的方向。《决议》是党的历史上一个拨乱反正、继往开来的纲领性的文献,它对统一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思想认识,同心同德实现新时期的历史任务,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
(文字来源:“中国军网”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